西安兵马俑在线11月14日讯 KTV老板代购逃税74万 检方建议判缓刑
近日,广东女子开淘宝店做代购3年被判刑10年、罚款550万的新闻备受关注。11月13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在国内外开3家KTV的商人应某从葡萄牙乘飞机回国时,代购了奢侈品手表、项链、名牌包等货物,但入境时未走申报通道,偷逃应缴税额达74余万元。法庭上,应某表示认罪认罚,检方建议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适用缓刑。
今年52岁的应某,浙江人,经商。他在法庭上称,自己在国内开有一家宾馆,两家KTV,国外开有一家KTV,家境富裕,还曾当选其所在县的政协委员,但因为长期在国外,两年前已不再担任。
庭审现场
据检方指控,应某乘坐JD460次航班从葡萄牙里斯本市出发,于2018年6月18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对其检查时査获其行李箱内及随身携带的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
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应某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743238.67元
应某于2018年7月18日在接到北京海关缉私局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应某家人代缴罚金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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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和儿子一起回国,他放暑假回国探亲。”应某在庭上说,自己带了5块手表,品牌包括了理查德米勒、艾美、欧米茄和天梭等品牌。据悉,涉案的理查德米勒手表价值为16万多欧元,欧米茄手表13万多欧元。
应某接受庭审
应某说,理查德米勒和艾米两块手表是有偿代购,代购费用共4000元,其他的衣物、化妆品和宝格丽项链、LV包等物品用三个行李箱托运,是帮他人带回国。“我大概知道超过一定价值就要申报,但当时没有走申报通道。”
应某回忆说,过关之前,他将手表从表盒子里拿了出来,一块戴在自己手上、一块装在口袋里,还让儿子戴了一块,这样既可以防止被偷,也可以防止被海关查。”
据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被查时,应某称表盒是自己花200元买的,但是海关人员告诉应某,将手表和表盒分开是典型的藏匿行为,况且行李里还有发票,劝他尽快将表交出。
“我在国内开了两家KTV和一家宾馆,在国外也开了一家KTV,我不是干代购的,只是帮朋友忙。”应某称自己主业是经商,否认自己靠代购为生。“我还患有颅咽管疾病,在看守所曾三次发病。”
应某代购的名表
北京时间记者了解到,应某此前受过一次行政处罚,2017年5月12日,因携带超量消费品入境,应某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警告,罚款人民币22900元。
法庭上,检方表示,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检方建议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适用缓刑。
“我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方的定罪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我非常后悔,以后肯定不会犯类似的错误。”在最后陈述阶段,应某悔恨地说。
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杨凤临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