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福建省泉州市的市民刘丽(化名)是位网购达人,去年5月初,她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到朋友小林发布的美国代购信息,便花了几千元购买了一个品牌女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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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人肉回国、原单正品……如今,代购已将版图扩展到微信"朋友圈"当中,使之变成了争夺客源的新战场。今年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开始正式施行,但在办法里,只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并没有将所有网络平台都纳入其中。由此可见,微信社交平台并不属于网络交易平台,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购买的商品或不适用该办法。
代购真假难辨"朋友"照样不靠谱
福建省泉州市的市民刘丽(化名)是位网购达人,去年5月初,她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到朋友小林发布的美国代购信息,便花了几千元购买了一个品牌女包。收到货后,她的心情却不是很美丽。因为经过国内专柜鉴定是假货,但朋友却一口咬定包是正品,且不能退货。后来她再联系小林,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而住在北京的杨小姐是两年前在网上发现了一个做意大利代购的微信号,她花费了近7万元从对方手上购买名牌产品。由于最近一次购买的东西感觉有异样,杨小姐将商品都拿到鉴定机构鉴定,结果被告知均为假货,对方则拒绝退换货。
目前,杨小姐已向派出所报案。但她只知道对方支付宝账号绑定的手机,显示地在陕西咸阳,其他均一无所知。因此对于接下来的索赔,杨小姐很是担心。
个人代购成风 微信陷维权"泥淖"
据分析,微信代购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偷税漏税。代购者将商品从海外带入国内或者直接邮寄回国,逃避了缴纳进出口关税。二是维权难。消费者一般不知道代购者的真实姓名,很多代购店铺没有正规注册,只要经营者将消费者从好友名单中删除,就无法继续联系。三是真假难辨。卖家多以"代购商"自居,销售的却是高仿商品,以低廉的价格蒙骗消费者。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是经营主体。"微商"经腾讯公司的认证后方可开办,属于经营主体。因此如果与"微商"产生交易纠纷,仍然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大部分在微信上从事代购的经营者都是使用个人注册的账号,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买卖行为也只能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也不受新消保法的保护。
面对维权难题 可借"电商"监管经验
随着微信私人代购的兴起,多地消协都已提示消费者,对于私人代购者的监管难度要大得多。具有借鉴意义的是近年来国家对"电商"的监管。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在提高12315专用电话畅通率的基础上,推进12315接入网购平台,健全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微信团队还表示,今后将会"通过后台风控体系持续优化,不断加强审计风控能力。也会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力争形成微信用户举报--品牌方鉴假--微信团队核实处理闭环。
为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价格过低的商品要谨慎购买。同时,在确定购买后一定要选择好交易方式,尽量选择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即使出问题,也可以申请退款退货,避免财物两空。此外,保存好交易记录,便于维护自身权益。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