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吕梁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部督“7.7”重大网络销售伪劣卷烟案,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已发货的快递单8000余份,案件涉及山西、广东、辽宁、福建、新疆等29个省,涉案金额达1870余万元。
2016年6月以来,吕梁市烟草专卖部门在市场检查中查获了中阳县杨某商铺中的中华、芙蓉王等各类假烟225条。2016年7月7日,吕梁市烟草专卖局将此案移送吕梁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吕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安林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治安支队进行侦查。办案民警深入调查,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经过两个多个月的艰苦侦查,查清了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销售伪劣卷烟的主要犯罪事实。2016年9月10日,吕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及时组织精干警力,严密布控,在离石区将网络销售伪劣卷烟的中间代理商吴某强抓获。通过进一步侦查,挖出了上线为辽宁省大连市的马某林、陈某以及网络销售伪劣卷烟的供货商福建省漳州市的黄某想。办案民警先后辗转大连、广州等地循线追踪,架网布控,在广州市将马某林、陈某、黄某想3名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在其临时暂住地查获他人身份证8张、手机(含卡)11部、银行卡9张、网上银行U盾5个等用于网上销售伪劣卷烟作案工具及电脑、多个登录的售假账号。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想、陈某、马某林、吴某强使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服务工具销售伪劣卷烟、发展代理,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结算,快递发货,伪劣卷烟销往全国29省,涉案金额达1870余万元。
目前,4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7·7网络销售伪劣卷烟案”已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督办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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