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杭州拱墅公安分局隆重举行“3.15”拱墅公安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案假冒伪劣物品集中销毁仪式。
这次集中销毁的主要是分局前期办理的四起特大制假、售假案件,分别是“1213”闻某仓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日化用品案、“1212赵某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假酒)”案、“0103毛某伟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烟)”案、“1217梁某军、张某波等人特大生产、销售假烟、假酒”案,4起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2人,移送起诉103人。本次集中销毁的涉案假冒伪劣物品,其中假海飞丝、舒肤佳、蓝月亮等品牌日化用品8万余瓶,40余吨;假中华、利群等高档香烟25000余条;涉及假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白酒13700余瓶;假冒品牌商标20余万张。涉案价值将近5000万元。
基本情况如下:
“1213”闻某仓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日化用品(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洗手液等)案
2018年4月10日,拱墅分局历经4个月的案件经营,在市局环食药支队、网警、技侦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集结出动260余名警力,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日化用品案件,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闻某仓、闻某广为首的犯罪团伙,并在广东汕头成功抓获供货上家。经查,2015年以来该团伙长期盘踞在汽车东站小商品市场周边,通过向广东汕头等地购入假冒知名品牌日化用品成品销售;购入桶装低价洗发水原料自行灌装销售;低价购入超过保质期产品,更改生产日期销售等方式,大量生产、销售假冒日化用品,涉及海飞丝、飘柔、舒肤佳、蓝月亮等多个知名品牌。该案共捣毁制假及假货存放仓库5个,售假商户12家,共抓获涉案人员44名,采取强制措施23人,共查扣各类假冒日化用品, 8万余瓶(45余吨),涉案价值达1000余万元。
“1212赵某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假酒)”案
2018年12月12日凌晨,拱墅公安分局在市局环食药、技侦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集结100余名警力,对一杭州假酒制造窝点和售假二级批发店及仓库进行统一收网,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酒案,一举捣毁假酒制造窝点2个,假酒存放仓库8处,抓获以赵某乐为首的生产、销售假冒高端白酒等犯罪团伙成员22人,现场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系列等知名品牌白酒1万余瓶,假冒品牌的商标20余万张,电子芯片2000余个,假酒生产设备4台,制假用酒瓶2万余个,该案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涉案价值800余万。
“0103毛某伟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烟)”案
2018年10月,拱墅分局接临安烟草局线索,反映辖区一男子毛某伟长期从福建籍上家购入假冒卷烟,并作为一级分销商将假冒香烟销售至杭州及周边区域。对此,拱墅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专案组开展案件深挖,经过两个多月的案件经营,专案民警三下福建,成功掌握了福建上家——杭州一级经销商毛某伟——二级经销商(杭州及周边售假烟酒门店)的犯罪架构。2019年1月3日凌晨,抓捕时机成熟,拱墅分局共出动200余名警力开展统一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查获“和天下”、“中华”“黄鹤楼”等各类品牌假香烟5407.2条,总涉案价值达1000余万元,同时专案组在福建厦门、漳州等地成功抓获毛某伟供货上家,该案真正实现了全链条、全环节打击。
“1217梁某军、张某波等人特大生产、销售假烟、假酒”案
在成功侦办“20190103毛某伟生产、销售假烟”案件后,专案组民警没有就案论案,而是进一步开展案件深挖工作,在对该案杭州中间商毛某伟及其妻子陈某斌交易情况进行分析,专案组进一步发现了在杭州以张某波、林某辉为首的销售假烟和以梁某军、齐某才为首的销售假酒两个犯罪团伙,以及近50家售假门店。2019年11月,拱墅公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开展立案侦查,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工作,专案组基本查清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活动轨迹、交易情况等犯罪证据。2019年12月17日,拱墅分局在市局环食药支队、网侦、技侦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联合杭州市临安区烟草专卖局共出动48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收网当天,共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77人,捣毁涉及销售假冒烟酒高档门店45家、储假仓库23个,查获假冒中华、利群及各类走私香烟20000余条,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白酒3700余瓶,涉案金额2000余万,该案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