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中核漳能抽蓄发〔2020〕15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列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规划。为满足我省核电集中投产后电网调峰需求,提高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同意建设云霄抽水蓄能电站(投资项目编码:2018-350622-44-02
-075798)。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后续研究探索“核蓄一体化”运营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项目单位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6台3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80万千瓦。主要包括上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永久道路等。上水库和下水库总库容分别为2240万m3和2342万m3,正常蓄水位分别为608m和133.5m,死水位分别为580m和108m。设计年发电量34.5亿kWh,年抽水耗电量46亿kWh。
四、总投资约10115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股东: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49%)。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单位决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均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办函〔2019〕2359号)和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证书编号:选字第350622201910004号),省水利厅《关于云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闽水审批〔2019〕69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的函》(云政函〔2020〕1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