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安全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如下: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3)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4)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5)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地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
工地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2、按事故类别分类。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