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行业要求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持卡(建设厅架子工操作)上岗,即由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特种作业操作》也称建设厅书方可上岗。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建设厅的一种,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从事建设行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建筑构配件制作、加工与安装等加工场地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司索信号工、起重机械司机(塔吊)、起重机械司机(外用电梯)、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塔吊)、安装拆卸工(外用电梯)、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建筑焊工、中小型机械、场内机械驾驶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职业资格书》和监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书。建筑架子工操作工种:普通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台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维护和拆卸作业。建筑架子工操作报考条件: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学历;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职业资格书;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建筑架子工报名资料:一寸彩色照片3张,或提供电子版照片;架子工证的考试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评人员: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20,且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min。鉴定场所: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技能操作鉴定场所应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建筑物以及材料和所需的工具、设备的场所。架子工的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该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从事该职业的学徒期满。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5年以上。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该职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该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