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教〔2023〕6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创新驱动理念,强化创业实践意识,持续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质量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鼓励创新、培养能力”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别
(一)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详见附件1)。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2024年度拟资助14项,其中推荐“国创计划”重点领域项目2项。
(二)一般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本年度省级大创项目立项数的1/3,2024年度拟资助72项。
三、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学校实行校级、省级捆绑式立项和管理。省级、国家级项目建设周期以拟推荐发布日期开始。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负责人为我校2021、2022和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二)项目组成员包括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年级和专业申报。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或参与。项目一旦立项,不得更改主持人(特殊情况除外),如若自行变动视为放弃。项目组成员必须全员参与研究过程并有相关记录。
(三)项目组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对具有相关研究课题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可以跨学院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2项,指导老师要悉心指导,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2022年大创项目未正常结项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年度项目指导教师。
(四)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优先申报。
(五)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六)2021级申请负责人需在本人毕业前(2025年6月)完成项目结题。
(七)选题范围
1.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五、申报程序
依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024年拟立项省级项目260项,其中70%的项目数,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不包含2020级毕业生)在学生数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30%的项目数,根据2022年各学院大创项目结项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2023年度大创项目立项等情况进行分配,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一)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双创管理平台─大创项目一栏完成线上申报工作,链接网址:。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的大创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审,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5月8日前,将推荐结果按序在学院网站公示。
各学院双创平台管理员根据学院评审结果在学校双创管理平台()中对申报项目完成初审工作。
(三)材料提交。5月8日前,各学院将《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降序)(附件4)纸质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chzucxcy@126.com,压缩包按“学院名称+2024年大创项目”方式命名,项目申报书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方式命名。
(四)学校评审。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五)公示。5月中旬,学校在创新创业学院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根据2024年“国创计划”精神推荐项目逐级上报审批,根据审批结果予以立项。
(六)填写项目承诺书。项目立项后,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附件5)。
六、经费划拨
(一)按照《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教〔2023〕6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余下的50%。
(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详见《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教〔2023〕61号)。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项目经费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在学校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鼓励学院自主设立院级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达到1200元的可列入校级项目统一管理,不计入学院推荐名额。
七、结题管理
(一)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 紧扣项目内容,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
2. 紧扣项目内容,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 紧扣项目内容,参加AB 类或学科竞赛排行榜内赛事,获得国家级二等以上奖项。
(二)国家级、省级一般项目结项要求详见《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政教〔2023〕61号)的有关规定。
(三)学院自主设立并纳入校级管理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紧扣项目内容,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学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四类及以上期刊论文;
2.紧扣项目内容,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学生为第二作者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3.紧扣项目内容,参加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4.紧扣项目内容,撰写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
所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版权等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滁州学院,且须注明“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及其项目编号。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遴选推荐等工作。
(二)大力支持,悉心指导。各学院应积极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支持,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三)推进信息化,优化管理。各学院要重视学校双创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优化管理方式,科学归档,推荐项目汇总表以纸质版的形式存档,其它材料均已电子版形式存档。
九、其他说明
1.按时结题且通过验收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可以按照《滁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获得相应的学分,并颁发证书。退出的学生不能获得学分和证书。
2.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结题情况,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对应的工作量。工作量在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予以认定,按照超课时工作量执行,具体标准参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教〔2023〕61号)。
附件1: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docx
附件2:滁州学院2024年大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5: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doc
附件6: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教〔2023〕61号).pdf
滁州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