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就业创业服务

2024-04-25 13:06:59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协调、督办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综合性会议、文电、档案、秘书、宣传、信访、接待、联络、保密、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工资、考核奖惩、资产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金财务科。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部门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全市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汇总等工作;承办市管专项资金复核、拨付、绩效评估和财务内审工作;承担中心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各类财务报表编制、审核、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三)信息网络科。负责全市公共就业市场信息系统、网络的建设、管理、统筹规划等工作;根据省要求,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设备采购、调拨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就业系统计算机业务培训;负责各项就业创业数据的发送、接收、统计、汇总的指导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组织人力资源交流洽谈活动;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负责《就业创业证》的发放、管理;承担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处理工作;开展全市人力资源余缺调剂和地区间的劳务协作。

(五)失业保险科。拟订失业预警预案,执行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全市失业保险业务管理,指导全市统一经办流程;负责市直失业人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项目标准调整等工作;负责市本级涉企失业保险政策落实;负责市直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六)促进就业科。负责市直税收减免前期审核,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岗补贴等受理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工作,建设劳务品牌,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负责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就业培训科。负责拟订全市就业技能培训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工作;负责市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市就业技能培训报表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统计工作。

(八)创业指导科(扬州市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师资队伍和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市级创业引导资金审核、发放工作;承担优秀创业项目征集发布、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创业明星评比以及其它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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