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有媒体报道称“广西河池市贫困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约20亩办公用地建别墅,多名官员住宅超550平方米”,引发广泛关注。时隔9个月,调查终于有了结果。
都安县“法院小区”内,20多亩土地被分成120多块地皮,多栋类似于联排别墅的住宅正在施工。 南都记者 罗煜明 摄
据南方都市报2015年4月3日报道,2006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法院以迁建新的审判综合楼为名征收了安阳镇古支村共计26 .8亩土地,但建成于2011年的新审判综合楼实际占地面积仅为5亩,其余的21.7亩土地被经多次“变身”后,被分割成了近130块住宅用地,开建“样式类似联排别墅”的都安法院小区,其中多名法院领导的在建住宅面积均超过550平方米。
资料显示,覃洪斌等5名都安县法院原任和现任领导,将在楼房建成后获得人均551平方米以上面积的住宅。via南方都市报
以喀斯特地貌为特征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因石山连绵一直被当地人喻为“七分石头三分地”,大石山区的农民被迫在石缝之中种植玉米等农作物艰难谋生。河池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该县的人均耕地仅为0.68亩。
都安县 资料图
广西河池市纪委5日发布消息称,经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都安县人民法院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问题,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3名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经查,2009年至2015年期间,在都安县人民法院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土地;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转让国有土地资产;违规将地块拆分发放规划许可证并规划建设私人住宅楼;违反规定提高土地容积率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督不力等严重违规违法问题。
都安县 资料图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13名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1.时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洪斌(后调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江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从副处降为正科,调离法院队伍。
3.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德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时任都安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现任都安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黄显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6.都安县住建局副局长钟惠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时任都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现任都安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黄若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8.都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学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9.都安县综合执法局局长陆朝国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10.时任中共都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现任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员会副书记潘广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都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蓝景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12.时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现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秀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