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购市场日趋成熟
这些代购的商家利用便利条件
在境外代购商品后出售
价格优惠
吸引不少人“买买买”
海外代购现状
2009年-2015年中国海外代购的市场交易规模不断上升,2009年还只是50亿元的交易额,2015年的交易额则是增长到1798亿元。
在众多的海外代购产品中,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品类为化妆品,占代购商品数量的28%;其次是奶粉,占代购商品数量的17%。
但是,随着海外代购业务的日益红火,但其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也逐渐显现。
那么,问题来了
“海淘”过程中,
实际购买者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我们先来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一
今年8月15日上午,徐州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品牌化装品的案件。案件涉及全国23个省市,被骗者达130万人次,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于是,一条制售假冒境外品牌化妆品的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嫌疑人贾某和李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犯罪嫌疑人贾某等,留学期间在国外搞正品代购,但由于海关检查力度加强,代购利润空间减小,贾某等便在国外购买样品,并生产假冒化妆品的半成品,然后寄往国内加工,最后通过青岛仓库流向全国。
风险一:产品真伪和质量难辨
代购者远在国外购物,消费者不能直接接触到商品,很容易出现卖家以假充真。
代购者将假货变真品的套路
一、假直播
“在朋友圈直播代购的该不会是假的了吧!”
现在许多商家打出通过视频现场直播购买过程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这一举措的确让不少消费者误以为真,之后购物就不会再要求视频,在后续购买的过程中,代购者就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二、假定位、假朋友圈
“我的代购的定位都是在美国或韩国的,
不会是假货了吧!”
定位这个事儿是可以用软件来造假的。
还有一些代购专门请当地的兼职来帮忙定位,拍照发朋友圈。
三、假物流
“我代购的东西能查到国际物流,这不会是假的了吧!”
在徐州的那个案件里,警方提到,所有的货物都是从青岛发货的,为什么呢?因为青岛离韩国近呀!
第一,可以让“代购”听起来更可靠;
第二,必要时还能玩一把“出口转内销”。
甚至有的快递公司也会参与到帮助商家售假的环节中:福建、广东等城市发出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全部配合商家伪造成美国、香港等国外发货的快递信息。
2016年底大连海关就在一名出境旅客的行李内查获了大量冒牌化妆品,这种造假就是先在国内制造出假货,再将假货运出国“镀金”,然后通过代购或者“海外直邮”的方式寄回国,有了国际物流和入境证明,消费者分分钟就上当了。
四、假小票
“我的代购都能给小票的,该不会是假的了吧!”
在这个造假链条里,采购小票也是一个成熟的行业,而且竞争相当激烈。在某网购平台上随便一搜,只要搜索代购打印(小票已被屏蔽),就会跳出几十家供货商,他们大多聚集在广东、深圳一带。
不仅提供打印机,还有配套的各种爆品模板,像香港、韩国、美国这些代购热门的小票都应有尽有。根据这些模版,小票上的产品编号也可以与产品保持一致。
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寻找想要的模板,网上有很多这样的软件,所有信息都可录入和修改,只要有国外小票图样,仿造非常容易。
风险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由于海外代购的买卖行为发生在海外,但损害发生在国内,如果消费者想直接向海外零售商索赔的话,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冲突。
若是通过的是国内社交软件进行代购交易的,如果出现纠纷,代购者只要把消费者拉黑或是删除自己的账号就可逃之夭夭,导致消费者售后无门。
风险三:个人隐私泄露
海外代购商家们竞争的核心就在于客户上,如何得到客户的个人信息,为其提供优质的定制化的服务,是赢得市场的关键。
当这些个人信息被当事人以外的人或者是组织得到之后,这些个人信息作什么用途和如何使用都成为了未知数。
那对于代购者来说,
又要承担怎么样的风险呢?
案例二
据南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网店店主盛某某未经药监部门批准,擅自在朋友圈销售隐形眼镜和美瞳,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2015年至2016年7月间,被告人盛某某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在淘宝网店“海外代购超市”购进隐形眼镜和美瞳,然后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向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并留下淘宝、微信店铺信息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万余元。
美瞳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央视此前曾经报道,实际上,对销售假药罪这个罪名很多人是有误解的,我们身边可能就已经有不少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甚至不少朋友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特别提醒
一、真药不合法照样是假药!《刑法》上的假药并非我们事实意义上的假药。一些真药,照样可以构成法律上的假药。国外生产的事实意义上的真药,如果未经审批检验进口再进行销售,就是法律上的假药了。
二、销售假药不论数量,只要有销售行为,都构成犯罪。有些销售假药的人被抓获后会有疑惑,卖少量假药也没造成严重后果,可不构成犯罪?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假药的数量和危害后果没有要求,只要有销售行为,都构成犯罪。
案例三
赵某31岁,杭州人,前两年发现大家对海外商品消费需求提升,朋友圈里的代购们坐坐飞机出国,买点东西回来卖就能赚钱。于是,2016年年中,她辞掉了原本的工作,从事职业代购。
网络图片
今年年初,在一次代购回国过机检查时,杭州海关隶属机场海关发现赵某行李图像显示异常。杭州海关缉私局隶属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赵某走私普通货物一事立案侦查。经查,赵某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近半年多时间内,多次往返境外代购,累计境外代购货值约28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约80余万元。
那海外代购是不是都违法?
不不不!
海外代购不等于违法
海外代购除国家禁止、限制流通物外
主要以是否偷逃进口税
来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违法犯罪
代购者的风险主要包括了刑事风险、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以及民事赔偿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刑事风险。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分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
海关总署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如果超过5000元,须对超出部分缴纳税款。
按照《刑法》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门槛”在于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
买卖双方如何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代购者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购买者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购买者无论是从代购网店购买或是生活中实物直接购买,均要防止发生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以间接走私犯罪论的四种情形。具体间接走私行为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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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法治报 经济参考报 中国政府网 杭州日报 江南都市报 网络
编辑 钟嘉欣